关于色度与亮度计量校准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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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0 引言
为了规范我国测色色差计和亮度计(包括彩色亮度计)的检定和校准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检定规程JJG595—2002《测色色差计》和JJG211—2005《亮度计》,代替近20年前发布的旧规程。新规程明确规定了仪器的通用技术要求和不同级别仪器的计量性能要求,明确规定了检定条件、项目、方法、结果处理与检定周期,从而使仪器的生产者、使用者、检定校准者对这些计量器具的控制有章可循,在一定程度上使相关人员统一认识,对提高这些仪器的生产质量、指导合理使用、统一检定校准方法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在新规程颁布执行过程中,我们也感到有些问题尚待完善,有些检定、校准工作者对规程的理解或有不当,本文提出我们的意见,与各位同行商榷,以求抛砖引玉。 |
英文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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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美鹏 刘克先 曾伟浩 邵浊沉 |
深圳中航技术检测所,广东深圳518040 |
中文关键词: 彩色亮度计 计量校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计量检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测色色差计 色度 校准工作 |
英文关键词: |
基金项目: |
DOI: |
引用本文:胡美鹏,刘克先,曾伟浩,邵浊沉.关于色度与亮度计量校准中若干问题的思考[J].计测技术,2008,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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